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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软件与服务外包职业教育集团章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0-25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集团名称:河北省软件与服务外包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

第二条 集团性质:本集团是以软件与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为宗旨,以软件与服务外包专业(群)为纽带,以产学研一体化为途径,以实现资源共享、校企合作、构建河北省软件与服务外包职业教育创新体系为目的。经河北省教育厅备案,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河北新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牵头,联合河北省商务厅主管下的河北省服务贸易协会人才委员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下的河北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相关的企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在河北省商务厅、工信厅和教育厅的指导下,按照平等的原则,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是非赢利性的非独立法人组织。集团实行理事会制。

第三条 集团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服务外包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冀政办函[2012]34号)精神为指导,深化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9]10号),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总目标,加大开放和自主创新力度,依托服务外包产业和IT产业,为打造“河北软件与服务外包”整体品牌形象,建立起与社会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河北省软件与服务外包职业教育体系,增强学校与企业及社会的联系,为河北省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培养急需的国际化、复合型、高技能人才。

第四条 集团宗旨: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改革和办学模式的创新,实现市场运作,产学结合,互利共赢,科学发展。加强校际交流和校企协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办学和经营的综合效益,努力组建集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就业指导、产业开发、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一体化的一流的职教集团,构建网络化、一体化、社会化的职教体系,促进成员单位的科学发展。

第五条 集团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遵守社会公德。

第二章 职能范围

第六条 集团的职能范围:

(一)整合资源,联合培养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的国际化、复合型、高技能人才。

(二)建立信息交流平台,沟通软件与服务外包职业技能人才供求信息。

(三)促进集团内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建立软件与服务外包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机制。

(四)完善就业指导机制,指导软件与服务外包各层次相关专业毕业生就业和满足企业用人需求。

(五)为软件与服务外包各层次相关专业毕业生实习、实训及专业教师培训提供支持。

(六)为集团内企业岗前培训、在职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提供服务。

(七)提供各层次人才培养和软件与服务外包企业人力资本的运作模式。

(八)为打造“河北软件与服务外包”整体品牌形象、为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人力资源服务。

第三章 集成员

第七条 凡承认本章程、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软件与服务外包企业和有软件与服务外包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或职业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协(学)会及行业培训机构、科研机构等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本集团。

第八条 申请加入集团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及单位基本情况。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签订集团成员单位协议书并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 集团成员退出集团应书面通知集团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条 集团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退出集团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组织机构

)凡承认本章程并符合第三章第七条和第八条所规定条件的单位,均可成为本集团理事。

)本集团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是集团最高权力机构。

(四)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若干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由理事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五)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由理事大会选举产生,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指定,任期为三年。

(六)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若干名,由理事会聘任。

第十二条 理事大会

(一)理事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需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会议方为有效。若理事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他人出席。

(二)在理事大会休会期间,秘书处行使理事大会权利。如遇特殊情况,秘书处可向理事长提议,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召开临时理事会。

(三)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充分的友好协商。决议重大问题需半数以上理事同意。

第十三条 理事大会职责

(一)讨论通过或修改本集团的章程。

(二)讨论通过年度工作计划。

(三)讨论并实施集团各项管理制度。

(四)讨论职教发展规划,讨论专业建设、教师团队建设、产业发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集团可持续发展等重要事项。

(五)讨论研究各理事单位的重要提案。

第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职责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审议决定理事单位的加入与退出。

(三)实施理事大会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

(四)决定理事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 理事会秘书处职责

(一)负责集团年度工作方案的落实。

(二)负责集团的宣传和文档整理等工作。

(三)收集、发布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培养信息、人才供求信息;负责集团网站管理。

(四)组建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为集团成员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

(五)筹备组织理事会议,负责起草会议文件,撰写工作报告。

(六)负责集团的日常联络工作。

(七)负责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八)定期向理事长汇报阶段工作成果。

(九)完成理事长、副理事长交办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集团理事的权利与义务

(一)集团理事权利

1、各集团理事地位一律平等,有参与集团重大决策的权利。

2、拥有对本集团名称的使用权。

3、拥有无偿享受信息交流、教学咨询的权利、优先有偿享受科研成果转让、实习基地使用的权力。

(二)集团理事义务

1、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参加理事会议及集团组织的各种活动。

2、落实理事大会的决议,按照理事大会决定的工作计划,做好相应的工作。

3、及时向集团秘书处通报情况。

4、加强集团成员单位间交流、沟通、团结和协作。

5、自觉维护集团信誉,保护本集团名称的使用权。

第十七条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优先享用集团内各种职业教育资源和信息。

2、优先了解成员企业人才供求信息和培养要求。

3、优先向成员企业派遣实习生。

4、优先向成员企业输送合格毕业生。

5、优先在成员企业设立实训基地。

6、到成员行业协(学)会、成员企业调研考察的权利。

7、与行业协(学)会、成员企业合作办学的权利。

(二)义务

1、对成员院校的专业、课程设置、学生实训能力培养等提出建设性意见。

2、及时反馈用人单位对成员院校毕业生的使用信息。

3、接受成员院校的学生实训实习和教师实践锻炼,并提供实习场所,配备高水平的实习指导教师。

4、应成员院校的要求,派遣教学所需的高技能人才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

第六章 经费使用

第十八条 集团需有活动经费,经费主要来源是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社会捐赠等

第十九条 集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条 集团经费使用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理事大会和有关单位的监督和审计。

第二十一条 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集团资产,集团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 集团完成宗旨任务后需要解散,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活动,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

第二十三条 集团终止动议需经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送河北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四条 集团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集团第一次理事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于集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集团理事会秘书处。


河北省软件与服务外包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秘书处

(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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